江苏规定欠缴水电费超半年者禁止报考公务员
时间:2013-07-06 13:20:58 来源:
扬子晚报记者昨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我省已出台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试行办法,江苏的个人信用库和企业信用库已经进入“边建边用”状态。欠缴水电费半年者禁止报考公务员《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(试行)》中规定,只要在江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个人,他的失信信息都将被录入个人信用库。拖欠公用事业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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